一部无法让人高兴的“喜剧”
——电影《第二十条》观后感
顶风冒雪去看电影《第二十条》。候影时看到广告说是喜剧,我就好奇,一个宣传《刑法》正当防卫条款的电影,还能是喜剧?
带着好奇步入影院,观看的人不多,大概有三十几个人。14点10分,电影准时开始。首先夺目而出的是一大堆出现在永恩检察院大门外的上访群众,还抬着棺材,竟然还有律师在场!随着剧情的推进,检察官韩明和妻子的交流和争吵不时引起阵阵笑声,仿佛有点喜剧感觉。但随着剧中三个故事的深入展开,笑声逐渐被沉默和啜泣声取代。特别当韩明被张贵生女儿、儿子韩雨辰追问有错吗时和王永强妻子郝秀萍跳楼前哭诉时,我看到不少人都在抽泣。韩明听证会上的慷慨激昂的充满天理人性的陈词将电影推向了高潮,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同情剧中人物的遭遇不公,或许是联想到我代理的案件当事人遭遇的类似剧中境况,我终于潸然泪下!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些感人至深的语言透露出的正义和人性,为什么在过往的类似剧中案件中没有体现呢?为什么过往的司法实践竟然让司法人员喊出“不危及生命不要还手,还手就是互殴”呢?过往的类似剧中案件是否该主动纠错呢?那些检察官和法官此后在面对正当防卫的辩护能否不再冷漠和无所谓呢?想到这些,我只能给《第二十条》定义为“沉重剧”!它留给我们的应该是如何主动激活正当防卫条款的思考!
走出电影院,我既不高兴,也不激动,只有平静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