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
一个出生于贫民窟的18岁少年被指控杀害其父,他的最终生死取决于十二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人的决定。影片一开始提出的一票否决制让我稍感意外,此前我以为像陪审制的最后结果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所以这种必须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才可做出最后裁决的方式确实在我意料之外。
影片开始进入主体部分之前是对男孩的特写,他的大眼睛充满对自己生死未知的恐惧,虽说法庭上的各种证人证词无一不表明男孩就是谋杀父亲者,但男孩无助的眼神却仿佛在哭诉着自己的无辜,让人不禁心起同情。
十二位陪审者的讨论本几乎不会发生,只因一位力求通过铁证来做决定的绅士在第一次投票时投了no guity。这种勇气着实令人钦佩:当别人无一例外凭借一些事实上仍有争议的论据,或被自己的某些偏见左右,抑或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去断定某些事情时,我们是否能坚持用事实说话?是否能执着于追求正义?特别当那些人一致对我们的坚持表示出不理解,不耐烦甚至强硬的抗拒时,我们是否仍能像戴维斯一样始终保持冷静、坚守内心的原则,并且不倦地通过各种方式去说服感化他们?在从众之风盛行及原则丧失现象普遍的当下,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