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观后感
我一直认为,电影的思想决定电影的高度,城市之光是一部有思想的电影,讨论了人性的罪恶和如何守卫社会的正义。这是一个残酷而又现实的主题,当社会的正义无法守护时,当人性的罪恶不能受到惩罚时,我们该寄希望于何处?正义是否可以披上暴力的外衣?以暴制暴的方式是否可取?公民的舆论暴力会对社会产生怎么样的影响?《城市之光》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或倾诉或讨论或无奈地宣告着这些话题。同时,这也是一部有故事的电影,情节紧凑,条缕较为清晰,情节环环相扣,只是结尾深入地不够,就像挖掘石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再深一分,原油便可喷薄而出,但是却在渗出部分油脂时,挖掘却戛然而止了。但是,电影还有一大亮点,来自他的反派角色,江亚。阮经天堪称完美的诠释了这个角色,彬彬有礼,斯文帅气,但内心变态扭曲,我相信有不少人被江亚变态的大笑惊得后脑勺发麻,至少我自己被这么恐怖地震撼着。
我想先谈谈《城市之光》的思想和故事。
城市之光,自称城市正义的执行者,杀害民怨度极高的人物,并设计一场完美的死亡仪式。说白了,就是一个变态杀人魔。第一点,民怨度极高的人是否责任大到应该去死?小学老师逼死了学生,但其实他师德败坏,也并没有杀害学生的初衷;拆迁户不赡养老母,他也并没有杀害老母从而独吞拆迁款;律师是敲诈老人的帮凶,但对方也只是赔偿了五万余元。的确,从刑事法律上,这些人都不构成犯罪,现在的法律对他们没有办法。他们应受惩罚,但是,他们真的应该去死吗?其实,当观众看到郭京飞扮演的律师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就已经有了答案,“告诉我的母亲,我没有那么坏。”“告诉我的母亲,我没有那么坏”,反复念诵这句台词,那位自称城市正义的执行者,其实就是个变态杀人魔。第二点,该如何惩罚道德败坏的人,电影没有给出答案,但这可以算是电影对社会提出的问题,维护社会风气需要一年,而毁了它只需要一天。第三点,舆论暴力即是犯罪,并且公众对舆论的破坏力并不负责,键盘侠们处处皆是。江亚采用网络决定律师的死活,其实就是在证明这一项。第四点,正义是否可以披上暴力的外衣?在电影里,被总结成为以暴制暴的方式是否可取,电影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方木最终让江亚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并且用李一的事件来简单地解释了为什么不可以。这个最有争议度的话题被升华成了相信警察,相信法律,相信社会。对此,我是很失望的,但在中国的审片制度上这又是必须的。正义披上暴力的外衣难道就不是正义了?暴力和正义就必然对立吗?水火尚且可以相容,正义与暴力就不可以相容吗?学武采用暴力处理李一的事件,江亚学之,从而变成杀人狂魔,由此来证明正义不可以采用暴力的形式?未免太不严谨了。江亚成为杀人狂魔的原因是他本身就反社会、反人类,这是他成长经历、社会境遇不断挤压扭曲的结果,李一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我相信,就算没有李一事件,江亚也终有一天会爆发的。电影选择解释了这个问题,但是理由牵强,无法苟同。第五点,警察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这个概括不完整,应该是,完善健全的法律才是城市之光,警察只是法律的执行者,只是其中的一环。完善健全的法律才能够最有效、最全面地保护正义。第六点,不是电影讨论的话题,但是却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点,“这个世上没有多少人是善良的,善良的人生下来便是善良的,善良是刻在他们骨头里面的”,电影中由一个警察说出口,颇具意味。我也相信,那些善良的人儿,血液里就流动着美丽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