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是真相——《以法之名》观后感
“迟到的正义不叫正义,那顶多算是真相。”这句出自电视剧《以法之名》的台词,由律师张文菁在看守所场景中道出,直击司法实践的核心矛盾——正义的时效性与其本质价值的内在冲突。该剧通过角色对话,深刻揭示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困境,而这一台词恰成为对“迟到的正义”的尖锐批判。
一、正义的时效性:不可分割的价值组成部分
正义的时效性是其本质价值的核心要素。若司法程序因拖延导致受害者无法及时获得救济(如冤狱多年后才平反),即使最终还原真相,受害者的自由、名誉、家庭等核心权益已遭受不可逆损害。这种损害使正义的补偿功能失效,因此迟到的“正义”仅能成为真相还原,而非完整的正义。例如,呼格吉勒图被枪决后九年才翻案,或张玉环坐冤狱27年后平反,他们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已被摧毁,此时所谓的“正义”仅能算作真相的揭露,而非真正的正义实现。
二、误译的掩盖
英文原句“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被中文误译为“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这一表述掩盖了时效性的核心要求。误译将“迟到”与“缺席”对立,暗示正义终将实现,却忽略了时效性对正义本质的消解。这种语言转换,无形中弱化了司法拖延的严重性,甚至为低效司法提供了借口。
三、司法失效的讽刺:当真相迟到,正义已成标签
电视剧《以法之名》通过剧情展现了这一矛盾:当真相因系统腐败或效率低下而迟到,当事人已承受无法挽回的苦难,此时“正义”的标签反而成为对司法失效的讽刺。例如,剧中张文菁在辩护过程中,因证据链断裂或程序拖延,导致嫌疑人长期羁押,最终虽真相大白,但当事人的身心已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这种“正义”的实现,实则是司法体系对正义本质的背离。
四、效率与公正:司法体系的同等重要性
这些案例表明,司法体系的效率与公正性同等重要。任何拖延都可能彻底消解正义的本质价值。效率低下不仅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更会削弱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因此,司法改革需从程序优化、证据规则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入手,确保正义在时效性内实现,而非成为迟到的真相。
总之,“迟到的正义不叫正义”,这一台词不仅是电视剧的台词,更是对司法实践的深刻警示。正义的时效性是其不可分割的部分,任何拖延都可能让正义沦为真相的标签。唯有通过效率与公正的双重保障,才能真正实现“正义不迟到”的司法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