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1000字

《我不是潘金莲》观后感1200字

发表于2018-07-18 06:57 热度: 作者: 观后感
《我不是潘金莲》观后感

以前一直自诩为文艺青年,时不时的会发个风花雪月、伤春悲秋的朋友圈,以为那就是文艺了,后来才知道我这样的充其量就是个青年。因为文艺青年应该具备的素养,我都不具备,比如对于电影的欣赏能力。暂且不上升到欣赏的层次吧,可就连兴趣我都没有,电影似乎对我而言一直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会紧赶着去看每一部新上映的电影,不会特别对哪一类电影偏爱,知道的名导也就是大众都知道的那么几个。所以每次想要看电影时只会去网上搜索评分高的、评价好的,而往往这样筛选出来的电影都是有可看之处的,也确实能够冲击我的心灵,唤醒我的灵魂,引发我的思考。
昨天断断续续看完的《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于2016年导演的片子,影片与我过去所看的电影在形式上就存在一个大不同。除了中间和末梢的一点故事外,其余的故事内容都被限定在圆框里展现。起初,还有点不太适应,因为整个屏幕只有那么一小块地方有音色,其余剩下的大部分都是一片漆黑,视觉感受性不是很好。但一旦适应过后,便会发现其中的构图比例堪称完美,随便截一张图都是极富意境的画。而且相较于全屏的展现形式,圆框对于摄影的要求会更高,摄影比例的分割也会更难。也不禁想“冯导为什么要用这样一种方式来展示?”翻阅评论,有许多人不喜,认为妨碍了他们的观影,也有人为其辩护,说用圆框正是想象征望远镜和显微镜。我以为,冯导用这种方式是在追求画面的极致。
影片的女主人公名叫李雪莲,我在观影之初对于她所抱有的情感是厌恶的,只觉得她就是一个蛮不讲理的农村妇女。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她与其丈夫的离婚确实为真,而她固执地认为那是假,只是她与其丈夫的口头协定罢了。虽然被其丈夫所骗值得人同情,我也确实起了一点同情之心,但看到她一味地认为自己有冤,法院不公而层层向县长、市长、直至最后到北京告状,市长、县长、法院院长因此被免职后,我初泛起的一点同情之心立即完全被厌恶所代替,甚至转而同情被革职的市长、县长和法院院长。因为法院没有徇私枉法,也没有贪赃受贿,他们依法办事最后却闹得这样一个下场,而县长和市长虽然对其置之不理,但也无可厚非,可恰恰就是因为这样的态度最后使他们丢了自己的乌纱帽。一切只因李雪莲是一个人民群众。
而此后十年,李雪莲依然执着地在每年人大召开之时前往北京告状。就因十年前的一告没有将真离婚告变假离婚,就因她的丈夫秦玉河没有因他骗她,也没有因他说她为潘金莲而受到任何惩罚。不禁问:值得吗?纵使秦玉河百般不是,纵使你受尽耻辱,纵使你荒废了十余年的生活,归根结底,一切也是你自己因识人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又能怪谁呢?政府和法律也不能因你可怜而“颠倒黑白”呀?法和情不能统一!所以渐渐地,我又同情李雪莲了,虽然她不讲理,只喊冤,但那也是一个农村妇女仅存的无奈之举。而在影片的最后,她道出告状背后的真相是“为了流掉的孩子,而不是房子”时,我又觉得她所做的一切是值得的了。
影片令我印象较深的是后半段,因为一个小时左右的内容竟然出现了五次出人意料的转折。第一次转折是在连续告了十年状的李雪莲说不告状了后,继任的院长、县长和市长竟通通不相信她的话,认为这是她的障眼法,所以李雪莲为了不辜负他们的“信任”,改变主意,决定继续告状。第二次转折,是在李雪莲和赵大头准备结婚并改变告状的主意后听到了他的电话,知晓了赵大头与她结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所以与法院庭长勾结,拖住李雪莲。第三次转折是在县长、院长、公安局长都为了逮住李雪莲而去北京汽车站截人时,李雪莲却因身份证丢失而在中途下了车,压根儿没有去到北京。第四次转折是李雪莲病愈后去干果市场找表弟付医药费而被逮住时,县长告知她的丈夫秦玉河已经去世。第五次转折是李雪莲心灰意冷,失去生活动力,准备上吊自杀时,被前来制止她的果农的一句话——不在一棵树上吊死而点醒。第一次转折与第三次转折,让我觉得那一群所谓的领导竟像是跳梁小丑,为了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帽子,频频上演一出出滑稽戏。最后一次转折中,范伟扮演的果农所说的那一句“不在一棵树上吊死”一语双关,顿时解开了李雪莲心中所有的郁结。因为十多年来,她的一切生活只剩下了告状这一件事,苦苦执着却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临了才醒悟:这又是何苦?
删删减减许久,最后才写了这么一篇既不是观后感又不是影评的文字,有时在写文时感觉很困难,因为头脑中明明有许多想法,但是无法把它组织整理成为一篇有结构的文字。或许是没有受过系统的写作训练的缘故,一直以来,都是自娱自乐的写法,许多时候都是想到哪儿便写到哪儿。没有严格按照什么散文、议论文、记叙文……的文体来写文。这样的写法不可取!因为我不是作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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