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人类被不知名病毒感染,纽约成为一座空城。Robert Neville(Will Smith 饰)是为军方服务的科学家,也是对病毒有免疫力的幸存者。白天,他带着狗Sam在街道上寻找食物,用广播寻找幸存者,在实验室里研究治愈病毒的方法;晚上,他只能躲在屋子里,因为那些感染病毒而没有死亡的人们,成为了“夜魔”只能夜晚出来活动,丧失理智,会攻击所有的人。
某天,Sam也感染病毒死去,Robert Neville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当他准备和“夜魔”们同归于尽的时候,另外一个幸存者Anna(Alice Braga 饰)救了他。Anna相信山上的隔离区还有幸存者,但是固执的Robert Neville却坚持守在纽约。
又一个晚上,“夜魔”攻击Robert Neville的住所,此时他的研究已经获得成功,但是只有坚持到天亮,人类才能得以延存。
我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本非常出色,包括后半部分。不能根据后面怪物们出动了、Will Smith最后拉了手雷牺牲了,就说这部片格调太低。电影的后半部分表现了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主题,关于救赎。
先从原著说起吧。
原来的小说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作品,曾被两次翻拍成电影。小说的主题非常思辨。在小说里面,主人公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真的是最后一个人),他白天去杀死那些吸血鬼,为民除害——可惜他的人民只有他自己——弄得那些吸血鬼很忧虑。在吸血鬼们的世界观看来,人类的白天就是他们的黑夜,而那个老是残杀他们同胞的人类英雄,无异于一个类似于吸血鬼式的大恶魔。
从某种角度来讲,那些吸血鬼是在一次药物灾难后进化了的生物,它们某些特征减弱了,某些特征加强了,使得它们看上去有别于人类,并且有点可怕,这也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人讨厌它们的原因。但本质上而言,它们只是主宰世界的另一种生物罢了。从前它们是少数派,被人类极度边缘化,没有话语权,一辈子只能呆在古堡和山洞里;现在翻身奴隶把歌唱,终于可以把人类当成怪物写进它们的怪物编年史了,没准还会划块地,写上“野生人类保护区”。所以,如果我们不是人类,不住在地球上,并且站在价值中立的角度上来看这件事,也许只看到了一个朝代的轮回而已。
遥想几千万年前,那些猩猩们看到自己的一部分同类变成了人类,一定也很恐慌吧。人类丧失了猩猩价值体系的中某些美德,开始变得更聪明、更能适应环境了。人类身上的毛发越来越少,下了树,走出了丛林,穿上了衣服,开始批量残杀动物同胞。他们自私,自以为是,窝里斗,霸道,破坏环境,不知悔改。这在猩猩界看来,绝对是物种的倒退,天理不容。假设有只大猩猩跑到城市里撒泼,然后被人类围攻,命在旦夕。这时候你看见这只猩猩眼里充满了Will Smith式的泪光,你就应该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了。它没准只是想到城里来搞点人类标本,回去做实验,让人类重新变成大猩猩。它没准只是想拯救我们。
但人类不会叫它英雄,最多给一个传奇性的名字,叫金刚。
这就是原小说里面讲的事情。主人公最后被吸血鬼们捉住,要被处以死刑。在死前他终于明白过来,他之于吸血鬼,正如吸血鬼之于人类。道德界限刹那就被模糊了,让人不禁陷入沉思。
既然原小说的内涵这么思辨,那么原汁原味地拍成电影应该也很不错,但是如果放在圣诞节档上映,就会不那么合适了。而且如果说剧本改编者或者出品人的旨趣并不在思辨上,而是在对某种品质、某种理想、某种立场的宣扬,那么对这个故事作现有的改编也就顺乎自然了。而且这么做也并不是说在格调上就降了等级。在电影里我们需要情感、理想和立场,就如同我们需要思辨一样。
影片把镜头对准罗伯特·内弗这样一个幸存者,用40分钟的时间为我们展示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试图保存已经崩解的文明,锻炼、狩猎、打高尔夫、看DVD,甚至不忍残杀嗜血的“夜魔”。在无比孤寂的社交场所他会说“单口相声”排解,为如何跟“美女”搭讪而烦恼,这些时候我们都能感觉到他是作为一个人存在于社会。所有看似的自由都是建立在无比痛苦的失去之上。他不再庆幸自己的“正常”,因为这些“正常”的因素都已经成为“夜魔”们猎杀他的理由。在太阳落下的那一刻,所有孤独与无助都会从四面八方袭来,凝固在内弗与他的宠物藏在浴缸里的那一格胶片上。
而影片最后一段,罗伯特·内弗在实验室面对“夜魔”的袭击,仍旧希望能用手上的血清拯救那些无辜的灾难牺牲品,我不觉得这是滥俗的煽情或是英雄主义,可以说是他的使命感造就了这样一个传奇的产生。
影片里威尔·史密斯的表演可以称得上精彩,对相依为命的宠物小山姆的爱以及不得已要亲自终结山姆生命时的悲恸。几场强颜欢笑的戏,你甚至可以透过他的眉头看见那“绝世”的悲伤。换句话说,作为一部商业影片,创意、演技、动作都恰合时宜,您还要求些什么呢?要知道电影里除了杀僵尸之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