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2》观后感——一部动画电影中的法治启示
这个周末,我陪妻子去看了春节期间错过的《哪吒2》。当150亿的全球票房数字在IMAX银幕上闪烁,我知道,这部电影早已不只是一部卖座的商业片,它已然成为了一种备受瞩目的文化现象,更是一部了不起的艺术作品。或许是因为做律师久了,职业病犯了,又或许是多年投身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让我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格外警觉。从法律人的视角看,这部刷新全球动画电影票房纪录的作品,披着瑰丽的神话外衣,实则也蕴含着深刻的法理,恰似古希腊戏剧里的“机械降神”,给当代法治建设带来诸多启发。
电影开场,一个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场景映入眼帘。哪吒刚出生,就被贴上“魔丸”标签,陈塘关的百姓都对他避之不及。这种群体性的排斥,严重侵犯了哪吒的人格尊严。法律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理应受到尊重,不能无端歧视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更需悉心呵护。看到这一幕,我不禁联想到现实中那些被歧视、被霸凌的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申公豹的遭遇同样发人深省。他身为妖族修士,一直努力修行,却因出身被人轻视。这就如同现实中,有些人单纯经济条件欠佳,有些人曾犯过错,这些原因导致他们一直被他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种普遍存在的偏见,如同法治道路上的暗礁,容易让“公民的平等权”成为空谈。在法律面前,无论你是谁,有过怎样的过往,都应被平等对待,不能因为出身和过往而遭受差别对待。
李靖夫妇养育哪吒的过程,宛如现实中监护责任的生动写照。哪吒调皮捣蛋,毁坏了百姓房屋,按规定,他的监护人,也就是李靖夫妇,得承担赔偿责任。从民事层面讲,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失,监护人要负责善后。这也与家庭教育的要求相契合,父母不仅要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一些走入歧途的孩子,他们天性并不坏,只是糟糕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以及紧张的家庭关系造成了他们犯小错时无人究,犯大错后已然来不及接受父母的管教便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了。所以今日有此感慨,也是希望大家为人父母,都能多花些时间陪陪孩子,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电影高潮处,哪吒为救人毁坏了一些建筑。从法律角度看,他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情形。在紧急关头,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无奈损害较小的第三方利益,这种行为是被认可的。这就好比哈佛法学教授富勒提出的“洞穴奇案”思想实验,面临两难抉择时,需要权衡不同利益的轻重。电影借此情节,让观众更易理解紧急避险这一法律概念。法律并非孤立的条文,而是一个有机整体,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去理解和运用。
影片落幕前半小时,哪吒喊出的“我命由我不由天”,让我心中直呼这简直就是法律人职业精神的生动体现。法律工作者常常面临舆论的无端指责和错综复杂的案件实情,在这些困境里,我们一方面要学习太乙真人,对法律规则怀有敬畏之心;另一方面,更要以哪吒为榜样,有敢于冲破固有观念、深挖事实真相的果敢。法治建设也是这般道理,一方面要把现有的法律条文落实到位,维持法律体系的严密性,不出现漏洞;另一方面,时代在不断进步,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也要有打破常规的魄力,探索新方法去化解难题,不能因循守旧,如此才能推动法治持续完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当《哪吒2》中陈塘关的故事在电影银幕上精彩呈现,并收获令人瞩目的票房成绩时,我们不应仅仅沉醉于其带来的视觉冲击,更应如深入挖掘宝藏一般,去观察和思考影片深处蕴含的法治思想。这部影片绝非仅仅是一场浮于表面的视觉盛宴,它宛如一位深沉的思想者,深入地探讨了平等、监护责任、权益冲突等至关重要的法律问题。在神话与现实的交织穿梭间,电影成功地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法治华章。当我缓缓走出电影院,心情犹如平静湖面被巨石激起千层浪,久久难以平复。这部电影,不仅给予我视觉上无与伦比的享受,更如同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法律深层次思考与认识的大门,让我在法治思想的海洋中有了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