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电视剧《人世间》的干部任用问题
电视剧《人世间》播出以后,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它通过周家三代人五十年生活的变迁,把个人的命运与时代变革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反映出人性的真、善、美、丑,唤起人们心中的感情,是一部当代中国百姓的生活史诗。
在对电视剧《人世间》充分肯定的同时,也为编剧的重大瑕疵深感遗憾和迷惑。那就是对党培养多年的干部周秉义的使用和任职问題上,没有按照党的组织干部原则来安排剧情,而是违反了党的干部任用组织原则,为了突出人物塑造和情节发展,不讲基本原则随意安排剧情,使电视剧的主线脱离实际而失去了立论之本。
中共中央颂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作为副部级领导干部的周秉义,受党教育多年,这些回避制度不可能不懂,可另人费解的是,他瞒着周蓉,竟然向组织提出调回既是他的出生地、又是他的成长地的吉春市工作,真让人感到费解。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上级组织部门居然批准了周秉义的要求,而且让他去担任吉春市市委书记兼市长,妥妥的一把手,成了自己出生地及成长地的副部级父母官,如果真是这样,上级组织部门的官员就严重违反了党的干部使用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行不通。作为电视剧的编导,也应该懂得党的干部使用基本原则。为了塑造人物,就不管这些重要的干部使用、管理原则,或者说电视剧可以和现实的情况相违背,这也说不过去吧?
也许有人说,你引用的党的干部回避制度是现在的,当年八、九十年代干部回避制度沒有这么严格。
非也,不仅党的干部使用原则在八、九十年代就有规定,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官员回避制度,特別是对异地作官都有严格的规定。
我国最早成文的官员回避制度是东汉桓帝时期出台的“三护法”。“三护法”明确规定“婚姻之家”和“两州之士”不得“对相监临”,就是地方官员不得在姻亲之家所在地任职,或两个地方的长官虽然没有姻亲关系,也要回避籍贯上的对应关系,以防他们用相互包庇对方亲属的办法搞权权交易。
汉武帝时期就采取了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国守相不用本郡人、县令不用本县人的措施。
回避制度在隋唐以后得到丰富和发展,到了宋代,这一制度被细化。明代,经朱元璋的严格定制,其内容终至完备。主要有亲属回避、地方回避、职务回避以及科举回避四种基本形式。
宋代大文豪苏轼,一生在官场颠沛流离,“问汝平生功业,黃州惠州儋州。”除此之外,他还在杭州、徐州、密州任过职。宋朝当权者再糊塗,也沒把东坡发配到四川眉州他的出生地任职。
古人云:千里来作官,为了吃和穿。明朝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只能穿越半个中国。即使作官发财,也要到千里之外。一代清官海瑞,本是海南琼山人,一生宦海沉浮,到千里之外的江浙一帶任职,终生不改清廉本性,病死在南京赴任上,也沒有听说到家乡去任父母官。
到了清朝,官员的任职回避制度更加严格。规定官员不得本省为官。一旦为官,便要拿着身份证明,到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上任,称为“避籍”。除本籍回避外,清时还有寄籍、商籍的回避规定。寄籍,即在本籍之外官员或其父辈长期生活居住的地方;商籍,指官员从事商业活动的地区。
清朝官员回避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乾隆四十三年(1777),浙江绍兴府一职出缺,顺天籍人士张廷泰被吏部文选司选中,最后引见乾隆帝作最后的定夺。但结果很意外,乾隆帝在交谈中一下子就听出了张廷泰的绍兴口音,问张廷泰是怎么回事?对答说小时候曾隨叔父在绍兴生活过几年。乾隆帝听罢,略有不乐,于是颁布一道谕旨,将其改任福建。这个事例说明,即使不是出生地,就是在当地生活过几年,也不可到当地任职,可见清朝官员回避制度之严格。
所以,中国历朝历代,都对官员任职有严格的回避制度,不是近代我党的发明。由此推之,电视剧《人世间》,怎么又能想到让周秉义回到出生地及成长地任职,上级组织部门又能批准他任一把手的荒唐结果呢?这不是连最基本的党风党纪的知识都沒有了吗?
至于剧情发展,后来让中纪委巡视员吕川去吉春市调查周秉义的经济问题,也是该剧的败笔之处。吕川是土生土长的吉春人,后来考学外出,他的背景上级不可不知道。而偏偏派吕川回家乡查一名副部级干部贪污腐化问题,这也是党风、党纪所不允许的。
一部好的电视剧作品,能起到良好的教育人民,树立正气的社会效果。但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应该为塑造人物而违反党的组织原则问题,否则就起不到好的教育效果,电视剧《人世间》在这一点的处理上,应该说存在欠妥,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