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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电视剧观后感

发表于2014-09-17 18:37 热度: 作者: 观后感
《离婚律师》电视剧观后感
  
  这部剧刚好看了一点。我认为这明显不是一部“律政剧”,而是定位为都市情感轻喜剧。只是由于宣传的噱头,导致抱着想看中国最大投资律政剧的心态的观众无比失望,实际上其作为洒狗血洒到足够到位又有帅大叔的一部片子,它不比其他同类国产剧更烂。
  
  1.法律层面。个人觉得,法律题材的电影如《十二怒汉》《杀死一直知更鸟》也更多的是体现一些原则性的,如无罪推定等等,观赏性也不强,受到的震撼可能更多的是被电影所表达出来的内容所影响,而国产电视剧的主流观众可能不大会接受这种表现形式,比如一两个小时就看一群人在一个屋子里讨论;也不大可能接受其内容,如“那个人明明杀了人为什么不抓呢,没有证据怎么了,是人都知道是他杀的赶紧杀了啊”,“这个律师怎么这么坏,还给杀人犯辩护”等。
  
  再者,真实的法庭情况与呈现在荧幕上的有很大区别,更多的是枯燥冗长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律是严格的,也是追求效率的,因此可能在法庭上不会有很精彩的内容,并且我们国家的庭审模式与英美当事人主义也有较大区别,不会有律师侃侃而谈,对人权,正义高谈阔论,没有陪审员对法官谈这些没有意义,因此也大多是对事实和适用法律依据的争议,并没有电影中那么精彩,也很少有证据突袭,打对方律师一个措手不及,力挽狂澜,其实看看中央十二套的庭审实录就知道了。
  
  我们对这类专业题材的电视剧不应该有太高的要求,毕竟只是出于娱乐的目的拍摄,电视剧成本,观赏性,目标群体,政治环境等等都是重要因素,而不仅仅是真实性,如果真实的可能也不会有人去打开电视看,各行各业的电视剧什么医生的,开飞机的,打仗的在专业人士看来都是过家家一般,且漏洞百出,不单我们国家,美帝的《justice》《suits》也都差不多,《legal high》也一样,在程序性问题上可能与现实有一些差异,但其背后蕴涵的法理颇具有深意,这也是我国律政剧与欧美的主要差距吧。
  
  虽然号称有某大律师做法律顾问,虽然编剧信誓旦旦其剧本专业靠谱,声称质疑的律师都是末流律师,教条主义,只需看以下这些话,即可知编剧的卖点完全只是她的“温暖”的“情”,和法律的严肃严谨严格公正没有一点关系。所以,错谬不值一驳,人家压根不care啊。
  
  “我一直想跟网友说的是,《离婚律师》并不是要写法庭纪实,它是想通过两个打离婚官司的男女律师的视角,让我们思考什么是婚姻?我们为什么要结婚?我们又为什么要离婚?当一段婚姻结束,我们应该如何与之告别?告别之后,我们又该如何重新建立我们的情感世界?”
  
  “也有实名认证的律师在网上表扬我们的剧专业,并且驳斥那些说我们不专业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媒体没有关注到?有网友专门写了一篇《证据效力与证明规则》在离婚律师吧的百度贴吧中,专门针对有关剧中录音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已解释清楚了,我们的法律顾问陈旭律师也在微博上反驳了那些说我们不专业的说法。”
  
  “不仅是我,姚晨老师,杨文军导演,他们都有很多律师朋友,他们涉及法庭辩论的戏都是请律师朋友看过的。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一直想在戏中表达个概念,情第一位,然后是理,再然后是法。在这个戏的写作过程中,我接触过很多律师,有一流的,也有不入流的。给我一个感觉,越是末流的律师,越容易把法律理解为生硬的冰冷教条,而越是像陈旭律师这样的律师,越是把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法是秩序,情是温暖,好的律师必须要有人文情怀。”
  
  2.剧情方面。
  
  (1)姚晨接受吴秀波老婆的委托,直接跑吴秀波办公室提出净身出户。我完全看不出这个协议离婚有协议的意思,姚晨的台词里完全没有有表现出律师的专业及对当事人的谨慎怀疑和利益最大化考量,自信得我都替她汗颜-。-
  
  (2)剧情里满眼的净身出户,现实证明所谓要求“净身出户”都是幻想。难怪编剧只敢让人调解“净身出户”,真要判决非笑死人不可。
  
  (3)好面子又善良这个梗你真写得过了亲!世上真有男人戴了绿帽子还一句不吭把所有家产让给老婆和奸夫,顺便因为输了这场官司导致自己名誉扫地的“圣父”么?不止男人看了吐血,我看了都泪流满面无语凝噎了。
  
  (4)你是个正常男人你会和正在打离婚官司的老婆请的女律师一起吃饭喝酒还主动说自己出轨还被录音?智商80以上都会离对方远点吧,何况这位自己就是个律师呢。
  
  (5)就算以正常人无法理解的逻辑去思考编剧的想法——吴秀波是故意让姚晨录音,以求在法庭上将所有财产给出轨的老婆以维持她未来的奢侈生活,又不丢男人的面子,又不让老婆伤心——哎呦喂我说下来都忍不了了,这是正常人思维么?你想净身出户成全潘金莲和西门庆你直接协议离婚呗,你上法庭干嘛?非上法庭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个离婚大状打输了自己的离婚官司?
  
  (6)原来一场官司输了,所有人脉关系都没有了,老客户就会纷纷跑掉(话说离婚律师的老客户是打了几场离婚官司啊?),好友的公司也不合作了。大律师沦落成穷人,和姚晨做了邻居顺理成章发展JQ……虽然知道编剧得把男女主使劲儿凑一块,但您能想点别的招别那么牵强好么?你不如直接让他们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秀波为三见能奔向民政局领证而主动搬家去姚家边上还合理点儿。
  
  (7)好像记得还有个女人,老公和小三出轨,签了离婚协议没办手续,老公带着小三就奔外头去,十年不归。女人穷苦兮兮一个人还债带孩子,好不容易将事业做大做强有钱了,老公奔回来要一半财产。我忘了姚晨她妈还是谁,还劝此女什么毕竟是你孩子的爹啊你得给他钱是天经地义啊为了孩子好啊。我去是可忍孰不可忍啊。完全化身居委会大妈家庭纠纷调解员的节奏,敢情都别请律师上法庭了,直接让大妈们来调解就搞定了。
  
  以上剧情有的亲眼所见,有的道听途说,有兴趣者自行观赏该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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