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巨塔》观后感
1.第二部分财前医生“误诊”一事之探讨
在第一部分结束后,财前顺利成为第一外科的教授,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个转折,仿佛成为教授就是人生巅峰,为了不参加东教授的退休日仪式而选择在当天对佐佐木患者进行手术,尽管手术前主治大夫柳原和第一内科里见助教授都曾对ct影片上的阴影部分提出质疑要进行额外措施确认,但被回绝。术后财前到波兰演讲和手术,但患者佐佐木却没有好转反而死亡。
我不是医生,想就里面的责任问题进行探讨,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条文我也并不知晓,相关案例也没有查询过,仅想对大夫误诊或漏诊致患者受到伤害或者死亡之责任划分探究一二,任何职业都无法做到百分百无差错,医生这个职业关系到患者的身家性命,后果更为严重,责任与之相对的就愈加重大,在这个前提下,误诊或者漏诊是否会引起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依我之见,民事责任可以肯定,但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慎之又慎,做得不好会对医疗行业起到反作用,导致不作为或者其他情形的出现。
这其实是对医生“诊断能力”的一个追责,应达到而未达到,在医学这个领域,具有专业背景人士能基本做到而由于某种故意或过失而未达到某种标准导致某种结果的出现,显然,这这个专业领域,也有一个“一般理性社会人”的“水平”,作为一个“一般理性社会人”,基于公序良俗原则不会这样做,除非是故意或者过失,由此构成要件便齐全,责任承担也具备了法理基础。
剧中大学及附属医院不接受成为被告,更无法接受诉讼失败,当事者要被贬或者无法从事相关工作,这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价值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求百分百成功无异于逼着别人不择手段,当下越来越多“高信用”的日本企业被曝出造假丑闻,也是这种价值观念的产物,归根结底,就是无一人能避免犯错,做得越多错的越多,能及时发现错误并及时反馈,避免再次犯错才是当取之道,不要挑战人性。这本质上是制度和社会共识的畸形。
就像上诉中对船尾教授对质询中,船尾说食道癌手术要争分夺秒,假如对肺部阴影有疑虑要百分百彻底调查清楚对话,手术起码要在两周以后,那癌细胞对发展扩散又是另一番景象,这就好比电车难题,在左右为难对时候,你必须要选择其中一条道路(剧中佐佐木的病例是否会现实中存在不做考虑,编剧也是为了营造这种选择困难而设计这种难以厘清责任的病患吧)。
03版倒数第三集律师对财前对手术程序提出质疑,即是否尽到患者及家属告知义务,这方面是合理的,法院给出了被告支付1600万日元的判决,给出的理由是财前做的手术已远远超过医疗平均水平,不应以此让医生担责,但任何治疗行为都伴随着风险,告知义务必不可少,一句话说明是告知义务的缺失,医生是值得被信赖的群体,财前作为知名医生,更应被严厉追责。程序正义在这里被得以体现,但告知义务的缺失是否是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这点我存疑?
有一点让人在意,那就是财前是否有对佐佐木生命的漠视,态度上感觉是,诊断上又在医学上说得通,术前告知义务的缺失(一个医学教授肯定是知晓其意义的)又表明了这一点,术后抗生素无效却依然参加送行宴不关注病人健康状况的变化又印证了这一点,对医生来说,也许佐佐木只是3千名病患中的一个,只是工作上的一时大意和疏忽,但站在病人角度,当事人很可能因医生的一时疏忽而送命,看病质量和工作效率,是不能两全的,对待一个病人全心全意很可能花费巨量时间,对后面的病人这又是否公平合理呢?其实更不合理的地方是财前因为一起医疗事故而被迫放下手术刀,在我看来这部剧更是对这个制度的讨伐。
2.人性之探讨
让我最惊讶的地方是剧中在上诉时,财前母亲对庆子(酒馆老板娘)提起过,和儿子财前已经十多年没见面了,一开始是顺利毕业,然后等到成为助教授,又是等到成为教授接来大阪,直到自己来到大阪参加儿子的庭审,为人子女方面,我真的无法共情财前,对他而言,对权力名誉地位的追求难道胜过一切?我不理解,我也不相信有这种人真实存在·····
诉讼最后柳原的反水,是财前庭审甩锅策略的错误和识人不准的结果,职场甩锅也有风险,尤其是柳原这种愣头青,财前自以为能控制得了,结果走势超出了他的预计。其实我不理解为什么最后要甩锅给柳原,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不稳定点,律师也提醒过他,他的自负让他也许没听进去。站在柳原的角度,如何避免职场的陷阱,对职场新人来说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