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家》观后感
2018年的片子,今天才看完。本片讲述了黎巴嫩一个12岁贫民窟少年赞恩的悲惨经历,他从小在贫困中挣扎,被迫打零工补贴家用。当 11 岁的妹妹萨哈被父母卖给房东做妻子时,他没能来得及改变妹妹的命运。后在失望与悲愤中离家出走,并与非法移民拉希尔和她的儿子约纳斯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最后在回家拿证件时得知萨哈因怀孕难产而死,悲愤交加的赞恩拿起刀刺伤了阿萨德(妹妹的丈夫),并因此入狱。在狱中得知自己的母亲又怀孕之后,向法庭起诉了自己的父母 —— 生下自己却并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
我认为全片在内容上主要谈及了两个概念,生育权与抚养义务。
在现代法律中,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包括自由决定生育时间与数量的自主权、不生育的自由权、夫妻平等协商权以及生殖健康权。抚养义务则包括:抚养义务:提供子女生活、教育、医疗所需费用;教育义务: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其良好品德;保护义务:防止子女遭受侵害,确保其人身安全。
赞恩最后对父母的控诉其实就是:如果你不能尽到抚养我的义务,那么你就当时就不具有生育我的权利。这句话合理吗?很合理。那么这个控诉对象合适吗?他的父母尽到了他们应尽的抚养义务吗?不妨尝试以不同的视角看。
以观众视角与法律的定义来看。首先他的父母就没有尽到教育义务,在明明可以送孩子去上学的情况下,选择让孩子去打工。其次也没能尽到保护义务,明明萨哈才11岁,仅仅是初次月经,就被强行“嫁”给了阿萨德。仅这两点就足以对他们“判刑”。
从赞恩的视角看。这种抚养义务应该更多等同于爱,而并非是物质上的。他并不懂具体的 “抚养义务”,他只希望有人能在意他每天为补贴家用的辛苦、只希望在萨哈初次月经时,父母能保护她而不是往火坑里推。但父母眼里只有钱,并美其名曰是为了大家好。直到遇见拉希尔,赞恩才尝过 “被爱” 的滋味。尽管是非法移民,生活拮据,仍然尽自己的努力去满足、保护两个孩子。这份温暖是赞恩在父母那没有感受过的。所以拉希尔被抓后,他也拼尽全力护住约纳斯。
从赞恩父母的视角看。抚养义务是我生了你,你还活着,仅此而已。但能说他们对孩子没有责任心吗?他们不爱亲生儿女吗?在他们的视角中,这完全是污蔑。在本就贫穷的状况中,他们已经让所有的孩子有东西吃,有地方睡了。这还不够吗?因此他母亲才会在法庭中为自己辩解。在萨哈死去时,他们毫无疑问也是伤心的,但他们说的是“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因为他母亲就是这个年纪嫁出去的,所以萨哈嫁出去也是合理的。
再回到“赞恩控诉亲生父母”这个事情上,我认为他的父母只是一个替罪羊。替的谁的罪?替的是社会的罪,替的是战争的罪,替的是被割裂的资源分配体系的罪。
战乱后的黎巴嫩,底层人民连生存都成了难题。他们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赞恩的父母不是天生冷漠,而是在长期的贫困里被磨掉了对 “爱” 和 “责任” 的正确感知 —— 他们自己就是在 “活着就行” 的环境里长大的,又怎么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抚养?就像阿萨德最后说的 “丈母娘也是这个年纪嫁人的”,在他们的认知里,“把孩子养大” 早已等同于 “让孩子活着”,因为他们从未见过更好的生活,也从未被社会教会如何去爱。这种社会环境正是战争造成的,而战争发动的目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某些国家就是喜欢充当世界警察。
我觉得本片的结尾是有误导性的(不是说结局不好,只是感觉这个结局并没有触及最本质的根源,可能会误导大家对欧美国家的看法,比如挪威是多么的人道主义,能够接受这么悲惨的难民。人是善良的,国家不一定)。最后赞恩成功控诉了自己的父母并移民挪威,也接受了应有的教育,这结局好吗?确实挺好,happy ending,小赞恩得到的他应得的,该死的父母被起诉成功,小约纳斯也成功获救了。但是其他人呢?会不会其他父母看到赞恩起诉成功之后疯狂对更加孩子打压,让他们不敢起控诉的念头;会不会有其他孩子为了能去挪威也纷纷效仿起诉自己本就可怜的父母;或者可能压根没人会在意这个事情,他们在意的可能只是今天比昨天多卖了十瓶甜菜汁,今天菜市场的菜比昨天降价了。
所以,我感觉影片最后的好结局虽然给予了观众情感上的慰藉,却回避了现实的残酷。个体的幸运终究只是个例,无法改变整个群体的命运。真正的解决之道,从来不是寄希望于个体的抗争或偶然的救赎,而是要直面问题的根源,这个根源就是战争带来的崩坏的社会环境。怎么阻止战争?创造一个稳定向上的社会环境才是真正应该思考的,我想其中一个答案也很明显,社会的根基是人民,谁在为人民服务,谁与人民站在同一阵线,谁便是真正的救赎者。
最后我也看到了一个相对有争议的话题。穷人是否应该生孩子?貌似有不少人持这种观点,社会阶级往往是难以跨越的,因此穷人生下的孩子往往也只能是底层阶级,就算受了教育,找到工作,也是吃苦受累的一生。既然生下来注定要吃苦,不如别生,避免悲剧又一遍重演。这对吗?这个后续再写。
